2月23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2场)召开,解读《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据悉,《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详细信息]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信息]
为了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四水四定”原则,缓解济宁市日益突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供应之间的矛盾,实现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促进济宁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济宁市确定将《济宁市节约用水条 [详细信息]
12月21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1月7日经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 [详细信息]
3月4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施行的《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内容,该《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涉农立法,也是我省首部关于农 [详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鲁政字〔2019〕22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等有关规定[详细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等法律制度[详细信息]
6月7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城市公共厕所保洁服务规范(DB3708 T4-2021)》(以下简称《规范》),2021年7月7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行业标准。[详细信息]
新修订的《济宁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济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济宁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信用办法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详细信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即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详细信息]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详细信息]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调整了化妆品变更注册、备案更新规定。规范化妆品备案秩序,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详细信息]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怎样防止流转土地“非粮化”?如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工商资本流转耕地怎样规范?记者采访了农业农 [详细信息]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9日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 [详细信息]
禁行区域内运输业主或施工单位和特殊情况下需进入禁行区域的≥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须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禁区临时通行证,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低峰时段严格按照指定的进入时间,指定的路线通行。[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