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拟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设置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长安街洸河花园西门处
二、可以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主要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四、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4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任城区勤务大队
2026年3月8日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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