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1月4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启用9处电子违法抓拍系统。[详细信息]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湖新区勤务大队决定从2021年9月27日起,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详细信息]
注意!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决定从2021年8月10日起,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详细信息]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发布公告,2021年5月16日起启用琵琶山路东红庙路口、吴泰闸路阳光城市花园A区、B区之间人行横道两处行人过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详细信息]
4月9日,济宁市兖州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决定自2021年5月10日零时起,启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电子抓拍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罚。[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3月25日启用6处固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详细信息]
1月19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在兖州区8处重点路口、路段增设安装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抓拍。[详细信息]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邹城市319省道85公里800米处(319省道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路口)增设一处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从2021年1月22日起,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不按车道行驶、逆行、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邹城市319省道85公里800米处(319省道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路口)增设一处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从2021年1月22日起,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详细信息]
18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启用15处电子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涉及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详细信息]
为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济宁将新增启用3处电子抓拍点,抓拍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