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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断缴、接续的这些事,济宁市民需要了解一下

养老保险与每一个“打工人”息息相关,当工作生活中遇到上述情况时,你知道该怎么办吗?今天,社保君就来给大家聊一聊,有关养老保险断缴、接续的那些事!

养老保险断缴了,之前的缴费记录会清零?!✘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养老保险出现断缴,不会清零缴纳额和参保记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是指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因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等原因暂时缴费中断,并不会影响之前的缴费记录。但是,会影响未来养老金的领取。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中断的时间越长,交的钱就越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会减少。如果长时间中断,到退休时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5年,那就要按照规定延长交费至15年,那领养老金的时间就会比同龄人迟。

所以,养老保险尽量还是不要中断哦!

养老保险断缴了,能够一次性补缴?!✘

近日,网传“2020年国家出台新规,为社保断缴的人开辟了一条新的通往养老金领取的道路,2021年,临退休仍未缴足15年的人可通过以下方案补缴补救”。里面有关于一次性补缴、按年补缴等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

注意:下图是谣言!

养老保险断缴,究竟可不可以补呢?

这需视个人实际情况而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补缴。欠费单位和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由欠费单位向欠费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从公司离职之后,养老保险该如何接续呢?

这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离职后暂时没有就业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如果您从公司离职,暂时没有进入新的公司,但又不希望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可以以个人身份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注意: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如果错过当年缴费期,不能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第二种: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

如果找到的新工作仍在本地,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即可,养老保险自动接续; 如果是跨省市换工作,那就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会累积计算,不会因为转移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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