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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已发放3316.48万元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济宁市创新举措、简化流程、主动服务,充分发挥失业补助金政策效应,真正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截至8月底,济宁市已向1.47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316.48万元,发放金额位居全省首位。

优政策,确保失业保障“零门槛”

在全省率先出台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突破失业保障原有制度框架,将主动辞职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人员、领金期满人员纳入失业补助金政策范围。兼顾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基金支撑能力,按参保缴费是否满1年将失业补助金标准划分为两档,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人每月400元、不足1年的每人每月200月,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可按双倍标准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重宣传,确保政策宣传“零死角”

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让失业人员充分知晓失业补助金政策。线下,举办全市经办人员培训班,以“人人走流程、人人精业务”为目标,要求经办人员全面掌握新政策,准确解答咨询和办理业务;在各级人社部门办事大厅,摆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操作指南》、电子社保卡申领失业补助金流程等宣传资料。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短信群发等媒介精准推送失业补助金政策。

强经办,确保失业人员“零等待”

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增加经办人员、增设服务窗口、简化申领流程,按照5个工作日时限要求及时审核失业补助金申请。针对服务大厅失业人员聚集等待问题,市人社局“12333”工作人员化身政策“讲解员”,向失业人员详细讲解电子社保卡申领失业补助金操作流程,实现现场办理“即办即走”,同时也加快了我市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

严审核,确保资金发放“零差错”

明确专人负责失业补助金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申领人员资格条件、享受标准、申领时限。逐日导出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全国社保查询系统核实申领人员是否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缴纳社保,尽可能减少手工审核差错。对核查发现应当停发失业补助金的,及时停发,避免重复领取、冒领、套取、骗取基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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