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确保年末岁尾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市公安局结合冬春季严打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严密监管重点行业场所,严格管控重点领域要素,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创造安全环境。[详细信息]
邹城市气象局2021年01月25日12时32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大雾天气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详细信息]
按照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春节期间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等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区不再设置临时年货疏导点。[详细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为您提供高效优质政务服务,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 近日,邹城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撑起学生假期交通“安全伞”。[详细信息]
2021年1月11日,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冷链食品检查时,在唐村镇某车行发现进口冷冻水产品,当事人未能提供冷链三证、未提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未录入冷链系统,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详细信息]
2021年1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命名邹城市为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详细信息]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个人获得最佳治疗效果的前提。如果您出现了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到“三要两不要”。[详细信息]
近年来,邹城市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开展了“智慧大厅”建设,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的同步发放。2020年全年,共发放新设立电子营业执照13979份,实现企业变更登记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电子签名4376家。[详细信息]
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农村中学、市直学校,局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通知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寒假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详细信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相关要求,邹城市有序开展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止到1月15日,全市已累计接种2452剂次。[详细信息]
按照防控要求,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冷链食品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持续排查,1月11日在排查中发现一例违法售卖进口冷冻虾行为。[详细信息]
2021年1月12日,全国爱卫会印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全爱卫发【2021】2号),邹城市榜上有名,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详细信息]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邹城市319省道85公里800米处(319省道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路口)增设一处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从2021年1月22日起,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不按车道行驶、逆行、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邹城市319省道85公里800米处(319省道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路口)增设一处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从2021年1月22日起,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详细信息]
在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每天城区所有餐厨垃圾被统一运送到处理厂,进行回收、分离、过滤、焚烧等处理。[详细信息]
根据省、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严格落实邹城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细信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详细信息]
近日,《小康》杂志社发布“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市”榜单。山东5个县市上榜百佳:龙口市、滕州市、荣成市、莱州市、邹城市。[详细信息]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开始了。为了能让您清楚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缴费流程,特印发此公告,以供您缴费使用。也请您见到通告后告知您的亲友,以便他们知晓。[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