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按照全员练兵、全年练兵、全过程练兵的要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案练兵、以案说法,有效提升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办案水平,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详细信息]
8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业务讲座,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调查成果以及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特邀请市普查办技术负责人杨涛进行授课,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培训。[详细信息]
济宁市的“查用结合、边查边用”“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调度通报制度”等亮点,多次得到省政府、省环保厅的点名表扬。在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验收中名列前茅。[详细信息]
随着全市普查数据定库工作的顺利完成,济宁市污染源普查办按照国家和省普查办关于开展普查验收的有关要求,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验收小组,从2020年1月6日起逐一对县市区开展普查验收工作。[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