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注意到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询问"无房无车、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且达不到最低收入标准,能否申请降低公租房房租"。
针对网友诉求,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回应,明确申请路径:承租人可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家庭、低保家庭或特困家庭相关证明,向所在公租房小区房管员提出减免申请。
济宁市住建局依据《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了三类租金减免标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按租金标准足额收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书》),按租金标准的60%收取;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按租金标准的3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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