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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速交警:擅离管控区域,严查!

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案例一

2022年8月31日,邹城市李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采取翻墙的方式擅自离开管控区域,邹城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9月2日,济宁市任城区袁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采取强闯疫情防控检查卡口的方式擅自离开管控区域,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对袁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9月4日,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赵某某、杨某某、陆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采取钻越围挡的方式擅自离开管控区域,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对赵某某、杨某某、陆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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