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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4项非遗项目入选山东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三

      1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济宁市有24项非遗项目成功入选。

      公布的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69项,其中,新列入项目95项,扩展项目74项。济宁市新列入项目入选10项,扩展项目入选14项,入选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三。

      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要求,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非遗保护机制,成立非遗保护中心,建设非遗展示展览场所,加大非遗推广普及、学术研究、传承创新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强化传承培训,建设非遗保护队伍,依托高职院校、非遗传承基地等开办传承人群培训班,提升传承人传承实践能力和非遗工作者业务水平。强化宣传展示,促进传承传播。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非遗展示、展演、交流等各类传播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强化扶持保障,促进传承创新,设立非遗保护资金,加大对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扶持投入力度,支持其收徒授业、开展传承传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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