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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创新推行“树长制” 精准守护古树名木

日前,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济宁市创新推行古树名木“树长制”,对所有古树名木逐一落实管护单位和具体管护人,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责任到人的古树名木保护网格。

根据《关于推行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林长制”框架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创新推行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一级古树名木的树长由县级林长担任,二级古树名木的树长由乡级林长担任,三级古树名木的树长由村级林长担任。古树群、景区等古树名木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树长。

为摸清古树底数,完善全市古树名木数据库,济宁市制发《关于开展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古树名木资源数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全市古树资源现状,完善统一古树名木的核实认定,规范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统一古树名木保护标志牌式样,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古树名木“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精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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