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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起!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宣传、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行为,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原文附后),将于7月19日至8月31日,在市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违规预(现)售、逃避资金监管、延期交房、违规交房等行为,购房群众在购房时遇有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可拨打对应县市区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下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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