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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13所、新增50所...济宁市教育局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公布

济宁市教育局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确定年内新改扩建中小学13所、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新增普惠性幼儿园50所..

一起来看!

01

健全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

工作措施:年内新改扩建中小学13所。加强对学籍平台的监控,合理调整招生片区、规范招生秩序,利用学籍管理平台强化大班额问题防控和监测长效机制,确保实际班额与学籍系统一致,确保已达标学校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县市区、各学校就大班额问题防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市教育局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中小学班额情况、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2

推进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

工作措施:市教育局会同市大数据中心,提出义务教育招生所需数据要求,委托招生软件开发商完成软件升级改造,对相关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指导软件开发商与大数据云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招生软件与省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平台、“爱山东”APP顺利对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协同软件公司完成本县(市、区)招生政策与软件程序对接配置。年内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3

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推动各县市区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4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

工作措施: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织领导机制。规范审批,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办学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辖下网格化管理体系,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实现对培训机构全覆盖实时监管。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归口受理、各职能部门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层层组建市场监管、人力资源、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实现巡查检查和综合执法常态化。建立济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过程性资金监管,提升监管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职业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5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工作措施:制定《济宁市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将新增普惠性幼儿园50所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重点推进,其中新改扩建20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有序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加强管理,提升办园质量,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6

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工作措施:制订并启动济宁市第三期特教提升计划。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和入学安置工作,确保做到“一人一案”,应收尽收。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遴选确定2个区、16所学校参加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评选,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推广曲阜市特殊教育学校“康教结合”的经验。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培养及招聘力度,将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7

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工作措施:年内建成教师周转宿舍626套。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县区责任,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强化督查调度,依托省教师队伍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和工作微信群,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8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工作措施:推进精准资助,修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行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把脱贫享受政策、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作为“困中之困”,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相应资助。开展资助大数据对比核查工作,利用大数据优势,实现全市贫困学生信息筛选和复审,确保实现应助尽助。广泛开展资助宣传,利用“一封信”、资助展板、校园宣传栏和各类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学生资助走访等主题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

责任部门:人事科、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9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各职业院校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把职业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尽快形成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强化责任意识、市场意识,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实时化培训,增强培训灵活性,扩大培训覆盖面。

责任部门:职业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0

关爱困境儿童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以班主任为主体,组织学科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共同参与,着重加强学业、生活和心理指导关爱,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教育班级同学热情接纳,创建温馨、友爱、安全、无忧的学习环境氛围。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1

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为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完善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全部完成。

责任部门:财务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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