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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济宁市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今年以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为民解难,主动进位、勇于担当,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推广济宁市工作做法。

强化组织 专班推进

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确定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数量和项目清单,落实专人负责,集中力量,全力全速推进问题化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申请、项目和责任主体确认、主管部门会签、会审认定批准、工作事项移交、备案等工作流程,确保化解工作规范有序。

明确责任 分类施策

按照“特事特办、专班推进”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单位、联建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时代久远、无归属主管部门的老旧小区,指定街道或社区全程代办。科学确定解决方案,针对每个项目,摸清问题所在,逐一厘清卡点,量身定制详细化解工作方案,按照政府确定的意见稳步推进手续办理,逐一落实。

创新模式 快速推进

突出问题导向,快速启动“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的推进机制,工作专班根据项目情况采取一事一议、部门会签、并行办理、容缺办理等工作模式,加快办证速度。建立了“排查梳理、建立台账、精准交办、限时办结、督办通报、销号管理”全链条闭环式解决机制,形成“项目呼、专班应”的快速反应联动模式。

多措并举 讲求实效

按照“对执行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决定的行政行为实行尽职免责”的原则,对于政府可以主导的土地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灵活分类处置。对于改变土地用途问题,经政府批准后启动追缴程序。对于违法违规项目责任主体按当时政策依法处罚,责令补缴费用、补建配套设施,再由相关部门补办规划核实意见。

加强监管 联合惩戒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配合办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完善手续,对于拒不缴纳所欠税费的,由司法部门立案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和不诚信开发商、建筑商、投资人,以及不诚信投资人重新注册的企业纳入诚信系统,列入限制清单,确保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发挥应有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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