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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启动“利剑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大力实施打击假冒伪劣“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济市监字〔2021〕15号)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紧紧围绕“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处理一批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这一工作目标,部署开展2021年“利剑行动”。在食品、药械、重点工业产品、农村市场、网络违法经营和认证六大领域制定了专项治理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全力护航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利剑行动 2021 ”严查严打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已全面启动。

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方向,以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单位。

药械安全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使用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有效净化药品、医疗器械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治理。加强对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的执法检查和执法抽验,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业产品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产品的质量问题,通过采取现场检查和执法抽验的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产品是否进行检验,是否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农村市场专项治理。以农村市场销售的服装鞋帽、小家电、儿童玩具、洗化用品等为重点商品,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打假治劣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以化肥、农膜等产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涉及政治导向、社会影响大的违法广告,从严从快处置。

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平台二选一、不公平格式合同、订金不退、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增加限退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大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认证领域专项治理。开展认证实施机构和认证活动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执法检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经CCC强制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等各种无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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