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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整治!酒驾醉驾莫侥幸 济宁交警全天候在严查

我们经常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然而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为了避免因酒驾、醉驾造成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济宁交警每天都会在路上进行严查。

北湖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在辖区重要路口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交警严守路面管控,牢盯重点区域、时段、路段,增强整治酒驾醉驾的针对性,通过错时执勤、昼夜巡查、主要路段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效率,全覆盖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积极打压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空间,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对涉酒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高新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不间断的高压整治态势以及有效的宣传工作,再掀“酒驾”整治新高潮。行动期间,采取定点设卡的方法,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嘉祥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酒驾夜查行动。行动中,大队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将酒驾、涉牌涉证、货车闯禁区等严重交通违法作为整治重点,共查处酒后驾驶7起,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兖州交警大队精心部署,坚守岗位,在城区九州路、建设路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态势,全力以赴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普及:酒后驾车如何处罚?

根据道交法、公安部123号令等相关交通法规——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发生事故后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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