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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9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但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加上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叠加,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始终筑牢防线、巩固防控成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1.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监督各企业、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3.以下9类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等。

(3)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水运站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4.以下3类人员建议佩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去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虽无人员聚集但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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