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关注 > 正文

今日起,济宁市公共文化场所开门迎客

3月31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文旅行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文旅行业实际,全市文旅公共服务场所和经营单位在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并符合开放条件的前提下,经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可有序恢复复工复产。

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自4月1日起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另外,伴随着三孔景区开园,各旅游景区也陆续恢复开放。《通知》要求,开放后,各景区要有效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防止人员聚集。当前只开放室外区域,并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限流和信息登记,严禁开放景区室内项目。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可组织本地游、周边游、省内游业务,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各星级饭店全面恢复开放,鼓励公众餐饮消费,经营者在保持就餐者适当间隔、控制人流人数的前提下,有序向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就餐者提供餐饮消费。开放后,各饭店需积极推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双筷制”,有效防范交叉感染及食源性传播。

各级文艺院团在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内部排练,通过错峰排练、小组排练等形式,做好技能训练、节目创排工作,暂不提供对外演出服务。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等人员聚集的文化场所暂不复业,已复业的立即暂停营业。

所有开放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南,落实人员登记、进出管理、体温监测、环境清洁、消杀、通风、限流等措施,坚决阻断病毒传播。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执法机构,将持续加强对复工复产文旅企业防控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指导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文旅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0

下一篇:火炬路跨线桥绿化带和人行便道施工将在4月底全部完工

上一篇:济宁建立抗击疫情主题文艺作品库 1670件作品入选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