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5月5日起,对进入各类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详细信息]
近期,我省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加之清明假期将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工作要求,精准科学做好当前疫 [详细信息]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时关闭文化场馆、文旅经营场所和暂停文旅活动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经研判决定,自即日起,暂时关闭公共文 [详细信息]
济宁市连续六年将养老服务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将“养老服务提升”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民政年度重点考核内容。指导县(市、区)对需要改造的敬老院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改造任务台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促进工作顺利完成。[详细信息]
为确保公众和游客假日文化活动和参观游览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标准要求,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公布开放的部分公共文化场所、文博单位、重点景区及文化旅游新业态的常态化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科学安排活动和行程。[详细信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修订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商场、游泳、健身等生活场所,有哪些疫情防控的新要求、新变化?一起来了解![详细信息]
国家卫健委发布《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明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增加至85类。[详细信息]
即日起至7月中旬,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城镇燃气行业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依规停止施工。[详细信息]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详细信息]
近期,济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各行业“三年整治行动”相关任务内容,下发《关于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 29”饭店坍塌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进行迅速部署。[详细信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强化“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8月25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召开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推进会。[详细信息]
金乡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前期调研,选定金山公园、王杰广场、杭州湾人民广场、金龙湾广场、奎星湖公园东门广场为金乡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详细信息]
5月12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电话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有序推进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恢复开放管理工作。[详细信息]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联合市森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宠物店、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火车站、网上交易平台等纳入执法监管重点对象。[详细信息]
日前,济宁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通行码推广使用的通知》,加快健康通行码多场景普及应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详细信息]
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自4月1日起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另外,伴随着三孔景区开园,各旅游景区也陆续恢复开放。[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