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济宁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等交通违法行 [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详细信息]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生命至上、安全出行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氛围,7月24日,兖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西御桥派出所联合兖州雅迪总经销九州商厦在九州广场举办“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详细信息]
5月29日,济宁市民吴先生的头盔被盗,30日报警后,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通过走访,迅速锁定抓捕嫌疑人康某。最终,康某为自己顺手牵羊的行为,付出了“被拘留五日”的代价。[详细信息]
朋友圈、社交群看到卖头盔的广告,万万不可盲目购买或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输入个人信息,请多方核实卖家身份和货品来源。[详细信息]
目前济宁市的相关法律仅对“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有处罚规定。随后交警部门将建议市人大对骑行电动车人员佩戴头盔进行立法。[详细信息]
为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佩戴安全头盔的积极性自觉性,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近日,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区获麟广场设立宣传站,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