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十三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为推动全省服务业集群集聚、高质高效发展,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拟认定17个2024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8月7日。[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及有关实施要求,我厅对2024年度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 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近日,关于《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发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 T51271-2017)精神,自2024年7月2日起,调整2024年度(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十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工作。经集群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济南[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 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 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及有关实施要求,我厅对2024年度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 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 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 《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七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 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六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五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有关实施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度第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近日,从山东省水利厅了解到,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函字[2023]21号)要求,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对2023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申报对象进行了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023年度拟认定的水资源[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详细信息]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年,济宁市地区生产总值为55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 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8亿元,比上年增长4 5%;第二产业增加值2074亿元,增长7 3%;第三产业增加值2815亿元,增长6 2%。[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及有关实施要求,我厅对2023年度第十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详细信息]
2023年12月28日,水利部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经过形式审查、现场复核、专家评审,共评定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55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9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包含生态清洁小流域和生产建设项目)59个。我省7个单位(项目)榜上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