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济宁市对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目前,全市符合调整标准的3110名工[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济宁市工伤康复工作,更好地为工伤人员提供康复服务,按照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1〕3号)要求,根据工伤康复工作需要,经评估,确定增加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机构为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详细信息]
近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济宁市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详细信息]
5月13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快来看看有哪些。[详细信息]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 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1〕3号)要求,经评估,拟确定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济宁市中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见附件)。[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建筑工人工伤保险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7月29日,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联合济宁高新区住建局在海达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工地开展了“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主题宣传活动。[详细信息]
近日,济宁市社保中心组织相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将新版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简称三大目录)录入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力推动了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详细信息]
面对疫情,济宁市人社局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推行“不见面办理”新举措,为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护伞”。[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