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曲阜市公安局决定启用24处(含设备更新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违法类型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一)路口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设备
1、崇文大道(S335)与兴苑路路口;
2、崇文大道(S335)与小厂路路口;
3、国道G104与玉兰路路口;
4、国道G104与官宣路路口;
5、国道G104与大雪刘村路路口;
6、国道G104与东宏路路口。
(二)道路卡口设备
1、孔子大道兖石铁路桥东侧卡口;
2、滨河大道与四张曲(沂河桥)路口东侧30米卡口。
(三)违停抓拍设备
1、崇文大道(S335)京沪铁路公铁立交桥东145米道路南侧;
2、崇文大道(S335)京沪铁路公铁立交桥东182米道路北侧;
3、崇文大道(S335)与兴苑路口东140米道路南侧;
4、崇文大道(S335)与兴苑路口东421米道路北侧;
5、崇文大道(S335)与兴苑路口东560米道路南侧;
6、崇文大道(S335)与兴苑路口东630米道路北侧;
7、崇文大道(S335)与南庄河东村东路口西10米道路北侧;
8、崇文大道(S335)与南庄河东村东路口西110米道路南侧;
9、国道G104与金兰路口西侧崇德大道南侧下匝道口西360米;
10、国道G104与金兰路口西侧崇德大道北侧上匝道口西110米;
11、国道G104与金兰路口西侧崇德大道北侧上匝道口东250米;
12、国道G104与金兰路口东侧崇德大道南侧上匝道口西195米;
13、国道G104大雪村西路口西130米道路南侧;
14、国道G104东郭村路口东115米道路北侧;
15、国道G104与东宏路口西侧崇德大道南侧下匝道口西85米;
16、国道G104与东宏路口西侧崇德大道北侧上匝道口东110米。
三、公示及启用时间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示期满次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处罚依据
监控设备正式启用后,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资料将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26年11月5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