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邹城市针对降雨量明显增多、河道水位持续上涨,早发动、早部署、早落实,提前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水质监测预警,加强应急监督管理,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坚持“三个强化”,打好隐患排查“主动仗”。一是强化汛期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农田退水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问题,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检查,筛查入河排污口和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研判是否存在排污痕迹。二是强化汛期水环境污染来源监管。强化沿河排水企业的监督执法,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雨后波动较大河湖断面巡查,严防企业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排放。三是强化汛期饮用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农村污水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查处雨季偷排、溢流等问题。全面排查辖区内污染源,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等强化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近期,排查涉水企业、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等点位90余个,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
坚持“三个做好”,下好水质预警“先手棋”。一是做好水质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全市6个出入境河流、18个镇域断面和水功能区、湿地、入河排污口等130余个点位,准确掌握全市地表水水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风险。根据监测数据结果,开展溯源分析,及时进行水质通报,指导属地镇、街道做好污染源排查清理工作,织牢水环境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水环境整体安全。二是做好入河排口监管。在完成92个入河排污(水)口整治提升的基础上,科学精准进行布设,在15个工业企业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处安装视频监控,并联入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监管。三是做好对内对外联动。持续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协调联动,实现雨情、水情、汛情、水质等信息共享,科学合理调度涵闸,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通报上下游联防联控,积极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加强区域河流联防联控,与相邻的泗水县、微山县等县市区分别签订了水环境联防联控协议,强化交流合作,切实保障河流水质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三个加强”,筑好应急监管“压舱石”。一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强化保障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切实提高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健全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健全防汛工作队伍和应急车辆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及环境信访热线通讯畅通,做到物资、车辆、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执法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等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力、科学应对。二是加强对企应急监管。加强对企业汛期环境安全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对环境安全和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视,要求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环境安全责任制度,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三是加强防汛避险宣传。通过网站、短信、宣传页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提示汛期需注意事项,提高群众的转移避险意识与能力,督促企业落实汛期环境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今年以来,组织有关企业开展应急演练2次,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