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梁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拟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设置地点
1.梁山大道与泰富路路口
2.梁山大道与解放路路口
3.梁山大道与国道220路口
4.国道342与韩岗丁楼社区路口
二、可以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四、启用时间
2026年2月6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梁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30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