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曲阜市公安局决定启用14处(含更新设备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二、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1、尼山中学南路段东120米卡口
2、夫子洞大桥至东官村丁字路口北50米卡口
3、X079圣源大道路口
4、X079张土路口
5、圣源大道周庄路口
6、曲尼路与滨河大道鲁源路口
7、孔子大道与仁信路口
8、曲尼路与海吉路口(城东医院东侧路口)
9、崇德大道与兴苑路口
10、崇德大道与小厂路口
11、崇德大道与金兰路口
12、崇德大道与官宣路口
13、崇德大道与刘村大雪路口
14、G104东宏路与崇德大道路口
三、公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启用时间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上传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25年月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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