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现利用新闻媒体对辖区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