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停车秩序,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城区内设立的违法停车“严管街(路)”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路)”路段
1、奎文路(戚城街—国道104)
2、城后路(镇中街—微山湖大道)
3、东风路(镇中街—微山湖大道)
4、建设路(戚城街—国道104)
5、金源路(新河街—国道104)
6、青山路(新河街—泰康街)
7、夏阳路(商业街—镇中街)
8、商业街(夏阳路—青山路)
9、新河街(微矿路—金源路)
10、微山湖大道(微滕边界—微山湖湿地公园北门)
二、严管措施
1、机动车、非机动车只允许在规定的停车位内按指示箭头规范有序停放,未设置停车位的路段,车辆临时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现场。
2、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无需先提示告知后再进行处罚,公安交警部门将直接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或通过固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车载移动电子抓拍设备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罚。
3、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在严管路段,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2025年5月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