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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启用!济宁一地新增5部车载移动式执法设备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新增移动式执法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新增五部车载式移动执法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20日。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兖州区城区内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路。

三、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四、抓拍设备

鲁H7560警(警用汽车)

鲁H9701警(警用摩托车)

鲁H9702警(警用摩托车)

鲁H9705警(警用摩托车)

鲁H9708警(警用摩托车)

车载移动执法设备将于公示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根据车载移动执法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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