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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地入选!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公布

2023年12月28日,水利部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经过形式审查、现场复核、专家评审,共评定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55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9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包含生态清洁小流域和生产建设项目)59个。我省7个单位(项目)榜上有名,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中持续保持领先。潍坊市临朐县、聊城市东阿县、泰安市泰山区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青岛市永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济宁市嘉祥县纸坊生态清洁小流域、日照市东港区龙门崮生态清洁小流域、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通知要求,被认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的单位要持续巩固示范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展现更大作为。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宣传推广和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是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自2021年启动以来,我省屡创佳绩。截至目前,我省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总数达到25个,全国第一。其中,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11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6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8个(包含3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和5个生产建设项目)。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每年评定一次,注重区域典型性、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注重理念、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一般按照单位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程序评定。国家水土保持示范评定后实行动态管理,水利部对示范县和示范工程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对示范标准没有持续巩固保持的、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及相关生态破坏问题的,撤销示范称号;对科技示范园每五年组织一次评估,不达标的撤销示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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