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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关于有序恢复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持续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就宾馆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婚宴、会议等团体聚餐除外)。

二、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在店内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根据需要采取限流、预约、限时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好“一扫两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积极推广分餐制。

四、加强通风消毒。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经营期间,继续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建立健全消毒消杀记录。

五、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每周组织从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同时,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台账。

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各经营单位自行下载《有序恢复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堂食的承诺》,并签字张贴在显著位置。

本通告自4月14日起实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或废止。


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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