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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卡、拒测、辱骂防疫人员,微山两人因妨碍疫情防控被拘!

在全县人民万众一心,紧张防控疫情蔓延之际,一些人却不顾大局公然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不理解、不配合,言行过激甚至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结果必将要受到法律严惩。

日前,微山两人以身试法均被行政拘留。

近日,在微山县二级坝疫情防控检查点,张某某驾驶一辆白色房车强行冲卡,拒绝测量体温,并辱骂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微山县公安局西平派出所依法对其调查处理。经调查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对自己冲卡和侮辱防疫人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在微山县104国道韩庄镇八街居界牌疫情防控点,魏某某明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不听执勤人员劝阻强行闯卡,造成很大的疫情传播风险,威胁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性质恶劣。

 微山县公安局韩庄分局依法对其调查处理。经调查询问违法嫌疑人魏某某对自己冲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魏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疫情防控普法小课堂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设立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最高刑期可达七年。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群众出门在外请注意防护,按照规定登记个人行程信息,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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