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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济宁高新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收费问题,5月18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经济发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管委会分管领导殷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局局长谭进、一级专员赵行光、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黄伟鹏、住建局副局长张文彦,各街道物业分管领导、物业办主任、辖区内68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近140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规范好、完善好物业收费相关工作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的重要保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高认识,规范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公布济宁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格字〔2014〕7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188号)要求,做好高新区现有106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管理,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会议强调,各街道社区、各相关部门、各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务必保证整治实效。一是要提高认识。要从保民生、促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要强化行业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培训,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物业、会管理的项目经理,用务实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管理、服务小区。三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建立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物业主管部门、其他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住建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要规范企业行为,监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指导价格,明确服务项目,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推行明码标价的公示收费制度。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相关物业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高新区将把存在违规行为的物业企业计入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减分降级处理,同时,对于业主口碑较好、服务质量较高、整改提升较快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将酌情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优先考虑推荐参与各类评先树优活动,进行物业企业加分及等级提升。此外,也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定期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建立“查—改—查—评”的机制,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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