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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鱼台县中医院原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吴修和原院长李鼎违规报销私人电话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吴修在任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期间,与院长李鼎商议后,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变通发票为其和李鼎报销私人电话费共计2827.6元。吴修和李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3月,吴修和李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鱼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高峰公船私用问题。2020年4月,高峰在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安排他人驾驶巡逻艇接送其亲属等四人至微山县南阳镇游玩。2020年6月,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鱼台县谷亭街道缪集排灌站副站长韩传峰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韩传峰在任谷亭街道缪集排灌站副站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谷亭街道龙申村、缪集村村干部以协调工作为由组织的宴请。2020年1月,韩传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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