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水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邹城市水务局积极探索创新水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有效维护水利工程完好和正常管理秩序。
一是成立执法常备队。整合全系统执法力量,成立了水资源与移民执法常备队、河湖执法常备队、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执法常备队,分别负责业务范围内执法工作,使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一体化,显著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建立乡呼县应机制。在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对镇街不能独立完成的重大涉水工作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工作运行流程,及时呼叫市水务局进行处置,实现了执法工作县乡及时联动。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一般性水务执法工作各常备队分别负责查处。如遇到重要大执法任务,由局领导协调全系统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执法,形成了既各司其责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格局。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水务行政执法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一线执法人员实行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树优、评聘技术职称等,促进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