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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推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

为强化法检衔接、形成监督合力,落实济宁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的《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8月10日,任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韩庆鹏率队,与区法院共同召开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区法院党组成员王新,民事审判庭、执行局负责同志,任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对《意见》进行认真学习,并就民事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明标准、检察机关民事监督调查取证的范围及证据认定、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等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督实务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充分交换意见。通过座谈,双方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衔接配合,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的双赢。

下一步,任城区检察院将安排专职联络人员与区法院各业务部门全面对接,细化交流机制,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促进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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