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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7月24日下午,邹城市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市长吴婧致发布辞,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媒体记者及部分市民代表参加发布会。

发布人

吴 婧 市政府副市长

王 兴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红涛 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邹城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整合了四个部门的职责:一是市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二是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三是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四是市卫生健康局的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职责。

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出台《邹城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确定16家长护定点医疗机构,对失能、半失能人员开展鉴定评估,截至今年6月共168人次受益,发生医疗长护费130余万元,报销94.7万余元。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年度内门诊最高报销200元,解决了多年来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不报销的难题,我市所有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8家村居卫生室开通门诊统筹报销,累计报销830余万元,受益群众超过13万人次。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降低起付标准,取消病种限制,救助限额由7000元提高到6万元,切实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截至今年6月,共救助13446人次,报销1692万元。提高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将起付标准由3000元降至20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医保惠民政策的不断落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医疗救助+长期护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织密了既保大病又管慢病、既保基本又兜底线的医疗保障网。

精准抓好扶贫攻坚,贫困人员保障更加有力

按照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及时足额兑现医保兜底保障政策,全市13096名扶贫对象,17865名困难人员一人不漏纳入医疗保障,财政全额补助774万元,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三个100%全覆盖。全面落实“三降低、四提高”医保政策,扶贫对象自付比例不超过10%。市域内所有定点医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院减免、大病救助、商业特惠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让贫困人口少垫资、少跑腿。今年1-6月份,扶贫对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886.98万元,报销1480.82万元;8377人次扶贫对象发生门诊慢性病费用461.49万元,报销378.06万元,为6774人次扶贫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41.13万元。全面筛查贫困人员慢病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给予“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及时纳入、发证,7172名贫困人员先后纳入慢病管理,鉴定率、发证率均达到100%。

深化医疗领域改革,群众医药负担有效减轻

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先后两批次共计57种药品在我市23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和使用,其中今年4月份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32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率达74.45%,让群众用上了更多、更便宜的救命救急药。在济宁市率先实施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政策,其中市人民医院20种、明仁医院4种,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有效防止小病大治,缓解大医院“住院难、住院贵”等问题。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预计每年可节省医用耗材支出600余万元。

医保服务提速增效,事项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以创建省级医保服务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化示范窗口项目为引领,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流程再造和统一规范。编制完成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医疗费手工报销时限缩减至9个工作日,在济宁做到报销时限最短;成立门诊慢性病鉴定中心,甲类病种即时鉴定、乙类病种实行每月集中鉴定1次,鉴定周期压缩了66.7%。持续推动医保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在全市各镇街、二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设立医保服务站、配备专职人员,在济宁市率先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网络镇街全覆盖,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新形势赋予医疗保障工作新任务,新任务须有新作为、新突破。下步,我市医保领域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发挥大保障作用,着力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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