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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十二分制”推动农村党员管理精准化

今年以来,泗水县实施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精准化、科学化推动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党员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设置指标。结合农村党员特点实际,细化指标细则,将除因年老体弱、疾病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党组织关系在农村党组织的全部列入“十二分制”管理。“十二分制”管理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基础分为12分,党员出现负面行为予以扣分,正面行为酌情加分,上限为12分。负面清单包含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支持、不配合党委政府和村中心工作,违反村规民约,不正当手段谋求私利等10个方面;正面清单包含助推村级事务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参与结对帮扶帮助贫困群众致富,在中心工作中积极作为,本人或家庭受到各级表彰等10个方面。

严格规范程序。农村党员“十二分制”管理由农村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支委会每月25日前根据党员申报、日常表现纪实、群众反映和党组织掌握情况,提出扣、加分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核。每月27日前,各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扣、加分情况,形成反馈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针对扣分党员建立及时转优机制,由基层党组织提醒督促整改,党员低于9分发放书面告诫单,安排专人结对帮扶,低于7分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依规予以劝退或除名。

强化结果运用。结合农村党员评星定级,每年底对农村党员进行综合评定,年度保持12分且额外有优秀表现记录的党员可评定为五星级党员,低于9分的党员不得评定为三星级以上党员,低于7分的直接确定为一星级党员。对五星级和四星级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年度每个农村党组织中四星级以上党员占比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县级层面成立工作组,每月到村指导,将农村党员年度“十二分制”情况与党员评先树优、不合格党员处置相结合,推动结果运用。试行该办法以来,农村党组织主题党日党员到会率显著提升,大量农村党员主动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农村春耕夏种,全县农村党员干事创业劲头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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