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各高速大队关于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文件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各直属高速大队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平台举报途径
可以通过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12122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平台受理要求
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实名提供的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原始资料。
三、受理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3、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5、故意遮挡号牌的
6、在高速公路上有妨碍其他安全行车的行为
7、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8、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9、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四、平台启用时间 2026年3月20日
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启用后,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一大队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二大队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三大队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直属高速四大队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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