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关注 > 正文

有变化!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各分支机构、贷款受托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提振消费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5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购买现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万元。同时符合以上多种情形的,上浮额度可累加计算,累加后最高额度不超过165万元。

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65万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

0

下一篇:济宁6家!2025年度第十五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发布

上一篇:教育扩容!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济宁市工程技师学院”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