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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上榜2021年度生态文明强县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名单。经推荐和测评,济南市历下区、商河县、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奎文区、邹城市、荣成市、蒙阴县、齐河县等10个县(市、区)被确定为2021年度生态文明强县。

今年3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在全省遴选10个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等工作成效突出的生态文明强县予以扶持。

根据《实施方案》,山东省制定发布生态文明强县指标体系,重点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4个方面进行评价。省级财政给予每个生态文明强县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省级绿色发展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再贷款再贴现、专项债券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生态文明强县倾斜,省级在安排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保产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等重点项目时优先向生态文明强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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