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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在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燃放过程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为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决定自1月13日起至3月15日,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城区 和广大农村)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各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济宁市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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