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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再发力

济宁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现有古树名木3万余株,约占全省总量的十分之一。近年来,济宁以出台《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契机,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再发力,更好地保护当地古树名木资源,传承发扬古树文化。

全面落实管护责任 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保护

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责任,设立“树长”,对所有古树名木逐一落实管护单位和具体管护人,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落实管护经费;定期对古树名木进行日常巡查和养护监督,对古树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和保护现状进行动态监管,及时记录并整改出现的问题,不断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科学实施古树名木复壮修复

要求各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室,具体负责古树名木研究保护工作; 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成立古树名木保护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跟踪研究; 组织专家对濒危衰弱古树名木进行会诊,科学制定复壮方案,促进古树名木生长状况持续好转,重新焕发青春活力。

加大财政投入 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

各县(市、区)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着重关注古树名木集中的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嘉祥县以及部分重点景区、文物单位,为组织实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完善资料库信息更新做好资金保障。

深入挖掘古树文化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通过讲述古树故事、评选“最美古树”等活动,深挖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内涵;鼓励群众认养和保护古树,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来,从而更好地传承、弘扬古树文化,让济宁古树“活起来”。(刘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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