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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荣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隆重举行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济宁市公安局被表彰为“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会议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等,授予898名同志“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授予299个集体 “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1名民警被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自疫情防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济宁市公安局坚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迅速成立抗击疫情指挥部,全面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职工辅警顾全大局、不计安危、冲锋在前,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直面风险的大无畏精神和必胜信念奋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第一线,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社会面稳控等工作,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贡献了公安力量,全面彰显了济宁公安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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