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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检察机关办理的两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执行监督工作和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经过严格审查,近日,省检察院分别评选出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和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本次共评选出民事检察执行监督典型案例8件,济宁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外人梅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共评选出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6件,济宁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山东甲双孢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之间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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