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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进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10月18日,全市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暨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观摩和集中开会相结合的形式。首先观摩了邹城市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柴山石灰石矿、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踞龙山石灰石矿等非煤矿山建设管理情况。随后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果,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露天矿山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马敬杰主持会议并通报全市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情况;会上,泗水县委常委、副县长王营作了致辞,观看了露天非煤矿山航拍视频,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作了交流发言,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柴山矿业代表露天非煤矿山企业作了倡议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特别是从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露天非煤矿山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先后印发《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扬尘管控技术导则,稳扎稳打、科学有序推进综合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露天非煤矿山数量上大幅缩减,历史遗留非煤露天矿山治理率稳步提高,违法开采行为得到遏制。但是,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非煤矿山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赢非煤矿山整治攻坚战,坚持“企业主体、规模集约”导向,加快推进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落实“生态为重、保护优先”要求,不断提升矿山治理成效;严格“依法依规、标本兼治”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明确“精准监管、分类指导”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推进”原则,注重培育新型绿色矿山企业;做好“规划编制、建章立制”工作,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非煤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聚焦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存放、运输、涉税五个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支持力度,主动为非煤矿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高企业积极性;夯实工作责任,持续采取明查暗访执法、公布诚信“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矿山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做好非煤矿山开采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矿山企业要及时转变思维方式,加强行业自律、自我约束,着力实现证照齐全、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保护达标、生态修复及时有效等目标要求,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推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市局生态修复科、矿保科负责同志;相关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全市露天非煤矿山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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