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市域重要河流水库和市级以上湿地公园等湿地生态环境为主体,重点加强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公园、省市级湿地公园的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积极开展退耕还湿、退渔还湿、退养还湖、污染控制、生态监测等。创湿以来,全市完成湿地生态保护修复18.22万亩。
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制度,大力开展河流湿地、水库、湖泊等保护修复和水缓冲、净化、监测等水体治理,对南四湖、泗河、梁济运河、新万福河等河流进行保护修复,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湿地基础设施建设,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水体污染。
三是着力抓好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对常年积水重度塌陷地,进行围湖造岸、植树种草,实施种植、养殖等综合开发利用。联合中国工程院武强院士设立采煤塌陷地治理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组建自然资源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地开展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新技术、新模式研究。年内计划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37个,治理面积4.23万亩。
四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打造8公顷以下的河流湿地、坑塘湿地、塌陷区湿地以及城区公园、植物园和新建社区等小微湿地建设,通过实施清淤疏浚、驳岸修复、植物种植、设施建设等保护修复措施,打造了一批具有农村特色的小微湿地。已建设湿地乡镇25个、湿地村居41个、小微湿地9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