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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项措施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近日,为做好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森林资源现状,通过加强监管监测、从严追责问责、完善考核评估,强化宣传教育等4项举措,加快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思想认识 加强监管监测

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放在首位;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统筹做好森林督查和年度监测等工作,优化流程环节,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成果衔接;安排部署2020年度森林一张图更新和调查入库工作,提前谋划,抓早抓好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着力加强对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切实规范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继续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抓紧完成公益林区划落界完善工作,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严格责任落实 从严追责问责

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实责任,严厉打击触碰生态底线和红线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统筹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综合执法部门各级力量,围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占地、滥砍盗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畅通立案、侦查、鉴定、审判等各个环节的绿色渠道,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高压态势;对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违规违纪的坚决严肃问责,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统筹探索谋划 完善考核评估

推动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统筹推进“五绿”任务,全面发力推进改革,多点突破做实创新,为全国林长制改革作出示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广泛阐释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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