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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为乡村振兴合伙人发放全省首笔30万元创业贷款

为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8月11日上午,济宁市人社局、济宁银行在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举办了“乡村振兴合伙人”创业贷款发放仪式,向7名乡村振兴合伙人发放了无担保、无抵押、政府贴息的创业信用贷款90万元,其中包括全省首笔30万元乡村振兴合伙人专项创业贷款。

作为一种全新的乡村人才招引与合作模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率先启动了“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乡村振兴合伙人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支持乡村振兴合伙人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支持乡村建设、带动乡村致富的能力,我省今年创新出台了针对乡村振兴合伙人的专项信贷政策,乡村振兴合伙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突破了普通类个人创业贷款的额度限制。同时,为了减轻合伙人创业贷款抵押、担保的压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济宁银行,经过全面考察、研究,确定在泗水县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设立创业信用贷款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合伙人,不需要担保、抵押,凭借信用,就可以申请政府贴息的创业贷款。泗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济宁银行泗水支行充分利用省、市有关政策,积极挖掘、主动服务,为有资金需求的乡村振兴合伙人发放创业贷款。其中,为“等闲谷艺术粮仓”董事长田彬发放了30万元的创业贷款,不仅实现了全省首例乡村振兴合伙人专项信贷政策的落地,也为当地合伙人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推动了乡村振兴与合伙人事业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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