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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便民新举措!8月20日起,济宁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工作,近日,济宁市民政局发文,确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济宁市婚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

登记新人只要一方户籍在济宁的,可以通过网络预约方式,选择济宁市任意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

例如>>

小王(男)户籍在汶上县,小李(女)户籍在金乡县,现两人都在济宁市区工作。

🔸在全市通办前,两人结婚必须到汶上县婚姻登记处或金乡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实行全市通办后,两人在济宁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就可办理结婚登记。

▋服务对象

双方任何一方具有济宁市辖区户籍的内地居民。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须到济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业务范围

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本市其他婚姻登记处需要协查的,相关婚姻登记处应积极予以配合。

这些业务暂时不能全市通办

涉及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较为复杂的情况,暂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业务。

▋办理方式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每个婚姻登记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一天预约的量,日常预约量数不得少于上年度工作日平均数量的1/3,遇有高峰日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必须网络预约

您可通过:

🔸提前登陆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首页-“为民服务”-“我要预约婚姻登记”模块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103.239.154.243:8090/marry/

🔸通过“爱山东”APP提交结婚登记预约申请: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

▋所需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

💕双方身份证原件;

💕双方户口本原件(若实际婚姻情况与户口本记载不一致的,还需带上相关证件,如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等);

💕两寸的近期免冠合影彩照3张。

离婚登记:

1.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结婚证;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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